家用火災安全系統中對剩余電流式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有以下幾點要求:
1. 剩余電流式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應以設置在低壓配電系統首端為基本原則,宜設置在第一級配電柜(箱 )的出線端。當供電線路泄漏電流大于500mA時,宜在其下一級配電柜 (箱 )設置。
2. 探測器頭端應安裝在低壓配電系統的基本原則,應設置在第一級配電柜(箱 )的出線端,保護線路的長度不宜大于100m。
3. 在安裝過程中,不應將其設置在IT系統的配電路和消防配電線路中。
4. 當被保護線路中漏電電流大于50mA時,應能在30s內發出報警信號,同時應能輸出報警信號至監控設備。
5. 剩余電流式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的設置位置應便于維修。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請查詢國家標準:
《家用火災安全系統》GB 22370-2008 第4.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