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噴頭有明顯損傷、變形、損壞無法修復或阻塞物、附著物無法清除時應報廢。
2 瓶組符合 5.9.3.1的相關規定時應報廢。
5.9.3.1經檢驗,滅火劑或驅動氣體鋼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報廢:
a)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的;
b)查看出廠日期鋼印,滿二十年的鋼質焊接氣瓶;
c)查看出廠日期鋼印,滿三十年的鋼質無縫氣瓶;
d)水壓試驗不合格的;
e)有明顯火焰燒灼痕跡的;
f)其他經檢驗不符合GB13075、GB13004、TSGR0004相關規定的
3 區域閥組組件嚴重變形、銹蝕及其他明顯機械性損傷或功能缺失無法修復時應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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