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完善消防產品銷售流向登記制度。為落實消防產品銷售流向登記制度打下良好的基礎。因此要在獲證產品上加施認證標志。根據我國
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細則規定,認證委托人應按照《認監委關于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改革事項的公告》(認監委公告2018年第10 號)附件 1 《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加施管理要求》的規定在獲證產品上加施認證標志。
那么,
消防認證標志由哪個機構來制作,又由哪個機構來申請和發放的?對于這個估計就很少有人去關注的了!
根據《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管理辦法》第四章內容規定,統一印制的標準規格認證標志的制作由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的印制機構承擔。其第四款規定的認證標志的印刷、模壓設計方案應當由認證標志的申請人向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的機構提出申請,經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批后,方可自行制作。
CCCF認證在線小編為大家分享的都是用心在編制的哦~為了讓大家更詳盡的了解關于消防認證標志的知識,下面來介紹一下認證標志申請使用的內容。
第十六條
消防認證標志申請使用
(一)申請人必須持申請書和認證證書的副本向指定的機構申請使用認證標志;
(二)申請人委托他人申請使用認證標志的,受委托人必須持申請人的委托書、申請書和認證證書的副本向指定的機構申請使用認證標志;
(三)申請人以函件或者電訊方式申請使用認證標志的,必須向指定的機構提供申請書、認證證書副本的書面或者電子文本,申請使用認證標志。
第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使用認證標志,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統一印制的標準規格認證標志的工本費或者模壓、印刷認證標志的監督管理費。
第十八條統一印制的標準規格認證標志由指定的機構發放。關于今天認證標志的話題介紹就簡單介紹到這里了,大家有什么特別想要了解的也可以給我們留言或是來電咨詢,也可以收藏起我們的網站,我們會不定期來跟大家分享行業相關話題!CCCF認證代理服務機構深圳邦思科技小編也很高興能為大家解疑答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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