擋煙垂壁自愿性消防產品認證,屬于自愿性消防產品認證,是火災防護產品消防認證的一部分,是消防防煙排煙設備產品認證的范圍。通常包括活動式柔性擋煙垂壁、活動式剛性擋煙垂壁、固定式柔性擋煙垂壁、固定式剛性擋煙垂壁等產品類別。
擋煙垂壁消防產品認證規范 XF533-2012規定了擋煙垂壁的術語和定義、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適用于工業與民用建筑中設置防煙分區所使用的擋煙垂壁消防產品。
關于擋煙垂壁消防認證規范的耐高溫性能試驗注意事項。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試件方面】
擋煙垂壁試件的結構和材料應能夠代表實際使用狀況。如果實際擋煙垂壁產品設計結構在高度方向或/和寬度方向上有某種連接結構,則試驗用的擋煙垂壁試件應含有此連接結構。
如果不受試驗裝置的爐口開口尺寸限制,擋煙垂壁試件應以其型號中明示的規格尺寸(全尺寸)進行試驗。不能以全尺寸試驗的試件,應選擇可試驗的最大尺寸。
【試驗裝置方面】
擋煙垂壁耐高溫性能試驗的耐火試驗爐及爐內試驗條件應符合GB/T 9978.1-2008中第5章、第6章的規定,且應能滿足垂直分隔構件一面受火的條件,試驗爐口開口尺寸不應小于3m×3m。
耐火試驗爐內溫度測量熱電偶應均勻地分布在距擋煙垂壁試件結構最近表面(100±10)mm的垂直平面內,試件受火面每1.5m2范圍內至少布置一支熱電偶,且總數不應少于4支,熱電偶的測量感溫端頭朝向試件的向火面。
【試驗步驟方面】
將試件按6.5.2的規定安裝在耐火試驗爐的爐口。
按GB/T 9978.1-2008規定的升溫條件,將耐火試驗爐內溫度升至(620±20)℃,并保持恒溫,時間合計為30min。
觀察、測量并記錄試件的完整性破壞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