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卷簾自愿性消防產品認證,屬于自愿性消防產品認證范圍,是火災防護產品消防認證的一部分,通常包括鋼質防火卷簾、鋼質防火卷簾、鋼質防煙卷簾、特級防火卷簾等產品類別。
防火卷簾消防產品認證規范 GB14102-2005產品定義主要規定了防火卷簾的定義、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適用于工業與民用建筑中具有防火、防煙功能的防火卷簾。規定的無機纖維復合防火卷簾僅適用于室內干燥通風的場所。
防火卷簾消防產品認證規范 GB14102-2005檢驗規則分為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出廠檢驗主要檢驗項目為尺寸、厚度及偏差、外觀質量和彎曲度。
型式檢驗,檢驗項目為本部分規定的全部技術要求,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1、新產品或老產品轉廠生產的試制定型鑒定。
2、正式生產后,如結構、材料、工藝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
3、正常生產滿3年時。
4、產品停產半年以上,恢復生產時。
5、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有較大差異時。
6、質量監督部門提出進行型式檢驗的要求時。
判定規則方面,主要參照以下內容:
1、進行防火玻璃的尺寸、厚度偏差、外觀質量、彎曲度檢驗時,如不合格品數小于表8中的不合格判定數,該項目合格;如不合格品數等于或大于表8的不合格判定數,則認為該批產品的該項目不合格。
2、進行耐火性能、可見光透射比、碎片狀態檢驗時,樣品全部滿足要求為合格,否則該項目不合格。
3、進行耐熱性能、耐寒性能、耐紫外輻照性能檢驗時,樣品全部滿足要求,該項目合格;如二塊樣品不合格,則該項目不合格;如果有一塊樣品不合格,可另取三塊備用樣品重新試驗,如仍出現不合格品,則該項目不合格。
4、進行抗沖擊性能檢驗時,如樣品破壞不超過一塊,則該項目合格;如三塊或三塊以上樣品破壞,則該項目不合格;如果有二塊樣品破壞,可另取六塊備用樣品重新試驗,如仍出現樣品破壞,則該項目不合格。
5、全部檢驗項目中,如有一項不合格,則認為該批產品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