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火器壓力指示器試驗:外觀檢查、示值誤差檢驗、強度檢驗、密封試驗、其他試驗等有什么要求及怎么做才標準
一、外觀檢查:
1. 指示器表盤檢查目測。
2. 指針檢查用千分尺測量。
3. 弧長檢查用千分尺測量。
二、示值誤差檢驗:
1. 指示器示值誤差檢驗采用與標準壓力表比對的方法進行,并應符合如下要求:
① 工作環(huán)境溫度為20℃±5℃。
② 比對用標準壓力表精度不低于0.25%,標準壓力表的最大量程應不大于被測指示器最大量程的2/3;
③ 加壓負荷應均勻、平穩(wěn),加壓和減壓的速率應基本相同;
④ 指示器處于正常工作狀態(tài)。
2. 指示器示值誤差檢驗點:以零位、工作壓力、工作壓力范圍的上、下限和最大量程作為檢驗點。
3. 指示器示值誤差檢驗時應由零位平穩(wěn)增壓至最大量程,保持1min,然后再平穩(wěn)減壓至各檢驗點,在減壓過程中檢驗各檢驗點并讀數(shù)。
三、強度檢驗:
1. 強度檢驗采用液體作加壓介質,檢驗用壓力表的精度應不低于1.6級。
2. 將指示器均勻升壓至指示器工作壓力的6倍,并保持1min不破裂。
3. 將指示器均勻升壓至指示器工作壓力的8倍或至指示器彈性元件破裂,不應有零部件彈出。
4. 將指示器均勻升壓至指示器最大量程指示壓力110%的壓力,并保持3h,到時卸壓,然后進行測量,其工作壓力值的誤差不應大于±4%。
5. 將指示器均勻升壓至滅火器水壓試驗壓力,并保持3h,到時卸壓,在零位狀態(tài)下放置1 h后,測量應符合*試驗后允許誤差。
6. 將指示器安裝在專用試驗臺上,進行交變負荷試驗。交變負荷的壓力范圍為指示器零位至指示器工作壓力125%的壓力,或最大量程的60%(取大值),頻率為0.1 Hz,并經1000次循環(huán)后,測量應符合*試驗后允許誤差。
四、密封試驗:
1. 將經過振動試驗的指示器浸入不小于0.3 m深的水中,水溫不低于5℃,2h后取出進行檢查,指示器內表面不應有可見的水汽現(xiàn)象及表盤文字符號不應有模糊等現(xiàn)象。
2. 將指示器安裝在試驗器上,充壓至指示器工作壓力值,并保持168 h(在此期間可進行振動試驗),然后在此壓力下,浸入不小于0.3 m深的水中10min,水溫不低于5℃,并注意觀察,其指針應仍指示在工作壓力值,將其浸沒在0.3 m水中10 min,不應有可見的泄漏氣泡。
五、其他試驗:
1. 將指示器安裝在試驗器上,充壓至指示器工作壓力值后進行振動試驗,然后,測量應符合*試驗后允許誤差。
2. 將指示器彈簧管全切開,并接在裝有流量計的壓縮空氣或氮氣的壓力源上。再將指示器浸入水中,并使輸入壓力保持在345 kPa下,同時啟動計時秒表,測量壓力釋放時間,或保持24 h(取小者),安全泄壓處應在24 h內,在小于或等于345 kPa的壓力下動作。壓力釋放的最小流量應為1 L/h。
3. 將指示器進行外部腐蝕試驗,試驗后指示器外表無銹蝕現(xiàn)象,內表面無水汽等現(xiàn)象。
*試驗后允許誤差:
試驗后指示器的指針轉動應平穩(wěn),在測量過程中指針不應有跳動、停滯等現(xiàn)象。指示器的指示誤差應符合如下要求:
① 指示工作壓力值的誤差不應大于工作壓力的±4%。
② 指示可工作的壓力范圍上下限的壓力值,對用于干粉和水基型滅火器的,其誤差不應大于工作壓力的±4%;對用于潔凈氣體滅火器的,其誤差不應大于工作壓力的±8%。
③ 指示零位值的誤差不應大于工作壓力的±12%。
④ 指示最大量程值的誤差不應大于工作壓力的±15%。
手提式滅火器其他相關實驗:
噴射性能試驗、 A類火滅火試驗、 B類火滅火試驗、 密封性能試驗、 振動試驗、 沖擊試驗、 腐蝕試驗、 滅火器強度試驗、 安全保護裝置試驗、 操作力試驗、 噴射軟管及接頭強度試驗、 塑料件試驗、 電絕緣試驗、 固定架試驗、 二氧化碳滅火器噴射喇叭筒試驗
來源: GB 4351.1-2005 手提式滅火器 第1部分:性能和結構要求 >>>
點此前往:滅火器CCCF認證代理 >>>
點此前往:手提式滅火器CCCF認證 操作詳>>>